在澳大利亚,我们经常会在新闻中看到这样一个词:Strike,罢工。 来到澳洲后,您对罢工的看法有改变吗?您如何看待华人文化和西方社会中对罢工的不同态度?您参与过罢工行动吗?您如何看待罢工的作用和影响? 无论是在旷日持久的火车工会与新州政府的“拉锯战”,还是在教师、医护人员要求加薪、改善工作条件的实践中,罢工经常成为人们与雇主解决工作相关纠纷的手段。 罢工是指工人集体决定拒绝工作,以期获得雇主的让步。 罢工通常由工会工人进行。工会是自愿的、民主的、以会员制为基础的组织,可以代表其成员与雇主进行谈判,以维护或改善工作条款和条件,并执行或加强工作场所权利。 行业行动不等于罢工,它还可以包括罢工以外的行动,例如拒绝加班。 工会是工人解决雇主和工人之间权力不平衡的一种方式,他们认为集体行动比个人行动更有效。但罢工可能发生在非工会工人中。 曼彻斯特大学工作与平等研究所研究员霍莉·史密斯(Holly Smith)在The Conversation上撰文称,雇主和工人之间发生纠纷的常见原因包括工资、失业和健康与安全问题。 有些雇主拒绝承认工会,但有些雇主会通过“集体谈判”的方式与工会进行谈判。在罢工谈判期间,雇主的人力资源部门或高级经理可能会出席,还有来自工作场所的工会代表或工会官员。 有时,可以使用独立的争议解决服务,例如咨询、调解和仲裁服务。工会设有各种委员会,负责讨论和表决争议程序 大多数纠纷无需罢工就能解决,但有时工会和雇主之间的谈判会破裂。这就是为什么罢工通常被称为“最后的手段”。 由于罢工意味着人们不去上班,这可能导致工作场所关闭或服务停止。铁路罢工期间,火车可能无法运行,垃圾收集员罢工时,垃圾可能会堆积如山。在澳大利亚,《公平工作法》禁止因某人参与或提议参与行业行动而对其采取不利行动。
不利行为包括解雇或歧视员工,或威胁要解雇或歧视员工。
澳大利亚雇佣与劳动法须知:劳工行动与罢工的权利 以罢工形式出现的劳工行动是工人及其工会试图说服雇主在工作场所做出积极改变的一种工具。然而,有关合法采取这种行动的能力的法律是相对复杂的。
我可以罢工吗?通常,非法拒绝工作是解雇的理由 提出罢工(或采取包括罢工在内的任何工业行动)的权利的出发点是,没有合法理由拒绝上班(例如身体不适),雇主可以纪律处分你。 考虑到这一点,员工最好在罢工前与工会对话。重要的是要注意有关罢工的立法规定,根据《公平工作法》第19条,罢工是一种工业行动。 《公平工作法》保护雇员在某些情况下免遭雇主因采取劳工行动(如罢工)而对其采取行动(例如终止雇佣)。这被称为受保护的劳工行动,通常由相关工会组织。
什么是受保护的劳工行动? 根据法案第408条,你的工会只能在以下情况下协助你和其他雇员采取受保护的劳工行动: 他们正在就一项拟议的企业协议进行谈判,而不是Greenfields或多企业协议;或该行动是对其雇主采取的工业行动的回应(并满足该法规定的其他条件)。Greenfields协议是与新企业相关的企业协议。这可能包括一项新的业务或活动协议,在雇主尚未雇佣将受协议保护的工人时订立的协议。 多企业协议是涵盖两个或多个不为单一利益工作的雇主的协议。 该法案为采取受保护的工业行动制定了冗长的程序。相关工会通常是申请人。如果这样做,将导致公平工作委员会(Fair Work Commission)发出受保护的行动投票,授权劳工行动。在这种情况下,工会协助雇员采取受保护的工业行动的雇员一般不会受到雇主的纪律处分和其他民事行动。
为了确保保护行动,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在现有劳务协议到期前不采取行动;在双方努力达成协议前不得采取行动; 遵守通知要求(一般为三天); 遵守公平工作委员会/有关法院的任何有关命令; 与划分争议无关,划分争议是关于哪个工人应该从事某项工作的争议; 不涉及非法协议条款或参与模式谈判(涉及两个或多个企业协议的谈判); 以及获得由公平工作委员会发出的受保护行动投票授权。 如果不存在这些情况,所采取的工业行动不太可能受到保护。 根据该法案第 418 条,公平工作委员会可以下令停止组织和/或发生不受保护的工业行动。 |